10 月 27 日,粤人社发布通知,调整了广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快和小智一起来看看吧!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
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549元
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510元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
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549元
广州市、省直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510元
其他地区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775元
  
  
三、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493元/月
深圳市计发基数另行公布
  
粤人社官网截图
原文链接:https://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4789648.html
  
  
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后
个人缴纳费用是多少呢?
缴费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深圳户籍
  
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16%+1%、个人缴纳8%
个人缴费缴费最高金额:27549×8%=2203.92元
个人缴费缴费最低金额:4775×8%=382元
  
  
非深圳户籍
  
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
个人缴费缴费最高金额:27549×8%=2203.92元
个人缴费缴费最低金额:4775×8%=382元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深圳户籍
  
缴费比例:21%
个人缴费缴费最高金额:27549×21%=5785.29元
个人缴费缴费最低金额:4775×21%=1002.75元
  
  
非深圳户籍
  
缴费比例:20%
个人缴费缴费最低金额:27549×20%=5509.8元
个人缴费缴费最低金额:4775×20%=955元